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请人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3月10日登陆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套报送人力资源部209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对)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对)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部 2019年1月16日 联系人:仇波 联系电话:0551-63603835 联系邮箱:boqiu@ust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