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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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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及中科院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0年度上半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用范围

新近来校工作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且尚未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或职员职级的人员(含人才派遣人员)。

 

二、岗位分类

岗位分类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岗位分类管理暂行办法》(校人字〔201213号)执行,分为教师岗位、支撑岗位和管理岗位。各学院(单位)应根据申报者的岗位类别及其所属的专业技术系列或职员系列,按照初聘条件的要求,聘用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或职员职级。

 

三、初聘条件

1.教师或支撑岗位的初聘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相应系列的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通用专业技术等级十级);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相应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通用专业技术等级十二级);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相应系列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国家通用专业技术等级十二级)。

2.管理岗位的初聘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七级职员;硕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学位者,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九级职员;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者,1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可聘用九级职员。

 

四、工作程序

1.申报者提出申请,并填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员)岗位呈报表》一式两份(人才派遣人员填写《人才派遣人员初聘专业技术(职员)岗位呈报表》一式两份。从人力资源部主页“文档下载-岗位聘任”中下载,用A4纸正反面打印,网址:http://hr.ustc.edu.cn),提交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对申报者进行试用期考核,提出考核、聘用意见,并按要求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人力资源部;

3.人力资源部审核,并提交学校研究;

4.学校研究批准,下文聘用。

 

五、其他有关问题

1.根据中国科学院和学校有关政策规定,管理岗位的申报者,一律初聘相应的职员职级。

2.针对有职业准入要求的专业技术系列(如医疗卫生等),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对申报者进行审批、聘用。

3.申报者必须在协议规定的试用期满(详情可咨询有关工作人员)后,方可提出申请。试用期未满者,待下一轮初聘工作启动时再提出申请。

4各有关学院(单位)在报送个人初聘岗位呈报表的同时,还需填报《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初聘专业技术(职员)岗位汇总表》纸质、电子版各一份(表格下载网址同上)。

5.上述有关申报材料,请各学院(单位)于2020526日前报送到人力资源部(东区图书馆北楼209室)。联系人:李金山,联系电话:63603600,电子邮箱:ljs2007@ustc.edu.cn

 

特此通知。

 

 

 

人力资源部

202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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