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陪产假请/销假办理流程
1.核定假期:
教职工在校医院网站“大众版”→“新闻中心”→“文档下载”中下载《教职工休产假、护理假申请审批表》填写,并携带《生殖保健服务证》、《出生医学证明》、《出院小结》、《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原件到校计生办办理。
注:校计生办地址:东校区校医院三楼,电话:0551-63602738
2.请假:
凭《教职工休产假、护理假申请审批表》向本单位申请产假或陪产假,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女教职工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寒暑假可顺延。登录校医院网站“大众版”→“新闻中心”→“文档下载”,下载《休产假教职工寒暑假顺延申请审批表》填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3.销假:
登录人力资源部网站,选择“文档下载”→“考勤考核”→“销假单”填写,单位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注:符合生育保险政策领取生育津贴的老师,销假时须提供生育津贴领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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