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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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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5年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5]216号)和《“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文件(请见附件1),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推荐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我校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项目及条件

   (一)特聘教授项目

1.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6. 国防科技组人选,应长期从事国防科学技术研究,承担国防重大科研项目,取得重要成果,为国防建设做出重大贡献。

7. 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青年国家创新人才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讲座教授项目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聘期内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到岗工作。

5. 国家“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三)青年学者项目(新增项目)

1. 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2. 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重点支持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他们“坐得住、钻得进、研得深”创造条件,把他们培养成综合素质全面的优秀学科带头人。

4. 青年学者项目为新增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教育部面向全国高校每年遴选200名左右,聘期3年。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相关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请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5. 国家“国家创新人才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推荐要求

1. 合理设置岗位:各单位须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从学科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出发,与国家重大科研和工程项目结合,与创新平台和创新基地建设结合,与特色优势学科、新兴交叉学科建设结合,合理设置招聘岗位。教育部要求同一项目每个二级学科只能设置1个岗位,同一岗位只能推荐1名人选。同时,要加强推荐人选的统筹协调,避免与其他相应重大人才计划的重复支持。

2. 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须严把人选质量条件,切实做到好中选优、宁缺毋滥。

3. 鼓励从校外(海外)招聘人才:各单位要坚持育引并举,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直接招聘、师生传承、学术交流、专家(校友)推荐、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等多种渠道,从校外(海外)招聘长江学者。教育部鼓励中西部从东部地区引进优秀人才。同时要求直接从校外(海外)招聘及近三年回国的人选应不少于20%。

 

   三.推荐程序

1.各单位内部推荐:请各单位内部组织推荐会议,择优推荐高质量的候选人。同一项目每个二级学科推荐候选人超过1人的需排序(学科目录请见附件2);请各单位于2015年7月6日(周一)前将本单位候选人的电子表格及汇总表反馈至rcb@ustc.edu.cn,一份纸质材料提交到老图书馆206办公室(表格及评审学科分组请见附件3-5);

2.学校评审:学校对推荐人选材料、实际能力水平和学术道德情况进行审核,组织开展校内评审,并将通过评审的候选人材料在校内公示一周;

3.正式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候选人需登陆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正式材料并按要求准备附件材料(系统网站:www.shenbao2015.changjiang.edu.cn,暂未开放,另行通知)。各单位需将电子材料上传至长江学者网站系统,经教育部初审通过后,于2015年7月31日(周五)前提交所有正式材料。

 

   四. 其他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物色校内、校外(海外)优秀人才;

2.请专家、学者们要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影响力,通过师生传承、学术交流等多种形式,为学校举荐合适人选;

3.请申报人认真、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空项、漏项。

 

 

 

  联 系 人:程根莲   黄 方

  联系电话:63603762 63602550

  电子邮箱:rcb@ustc.edu.cn

 

 

 人力资源部  

201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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