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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单位:

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资助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到国(境)外优秀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的优势学科领域,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0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在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社会保险及往返旅费等。

2020年度计划资助120人。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拟进站的2020年应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

3.自主联系国(境)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并获得正式邀请。国(境)外拟接收单位一般应为世界排名前100名的高校(以当年度最新上海软科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cademic Ranking of World Universities、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Times Higher Education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QS世界大学排名QS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U.S.News世界大学排名U.S.News& World Report为参考)、国际一流研究机构或企业。

4.在读博士期间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5.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接收国语言听、说、读、写能力。

6.专业领域。优先考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重大专项、前沿技术领域,国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7.国(境)外接收单位须给予一定资助,承诺给予对等及以上资助的优先入选。

8.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申报及遴选程序

申请人20201152020310登陆中国博士后网“国外境外交流项目”申报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生成并打印《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派出项目申请表》,并上传主要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同时,将纸质申请材料一套报送人力资源部209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国(境)外机构正式邀请信。应使用邀请机构专用信纸打印,由外(对)方合作导师或邀请机构签发,并明确如下内容:基本信息(被邀请人姓名及国内单位等);科研工作起止时间、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外(对)方合作导师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同意支付博士后期间的资助经费和支付金额数,并注明提供资助的方式。

4、《申请表》中列出的主要科研工作及学术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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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部 

                                            2019116

 

 

联系人:仇波    联系电话:0551-63603835

联系邮箱:boqiu@us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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