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报的通知
“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合作实施,每年选派新近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科研人员赴德国亥姆霍兹联合会下属的研究所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生活津贴、健康和意外伤害保险和研究、差旅费用。
2020年度计划资助45人。
一、申请条件 1、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政治素养良好、思想品德端正,身体健康。 2、申请人应为全日制应届或新近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为博士毕业3年以内)。 3、具备良好的英语或德语能力。 4、能保证全职在德国工作至少20个月。 5、符合德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 6、此前未获得过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或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 二、申报时间
2020年3月1日—4月25日。具体申报启动时间视项目岗位发布时间而定。 三、个人申请
申请人根据德方在中国博士后网站公布的岗位需求和申报要求填写《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项目。申请人在申报截止时间之前将《申请表》(英文填写)及主要证明材料及制成一张光盘报送至人力资源部209室。
主要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2、博士学位证书或答辩决议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如还未进行答辩,可先进行申报,在办理进站手续时提供博士学位证书。
3、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论文和学术专著的版权页。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4、专家推荐信。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提交英文翻译件,要求清晰无误,与原件一致。
申报所需表格请在中国博士后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四、有关要求 1、纸质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申请材料需合订成册,一式2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 2、获资助人员应在资助通知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外办理进站手续,开始博士后研究工作,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3、资助经费全部用于获选人员的日常生活费用(含工资、奖金、生活补助及社会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等),由单位承担的社保缴费部分不从资助经费中列支。学校不提取项目管理费。 4、申报时未提交博士学位证书的获资助人员,进站时学校核实其学位证书。如无学位证书,报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取消其获选资格,不办理进站手续。 5、如获资助人员放弃资助或退站,学校将剩余经费退回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指定账户。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仇波 联系电话:0551-63603835 联系邮箱:boqiu@ustc.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