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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9博士后特别资助申报通知

 

各位博士后研究人员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资助对象。2026 年计划资助 12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2026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的要求,我校第19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报工作现启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进站满 4 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 6 年。

提示:进站4个月计算方式为动态计算,即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满4个月。累计在站时间(一站以上的累计计算)超过 6 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以申请截止当日计算。

2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3、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42026 年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特别资助,现役军人除外。

5、学校将按照“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可申报数择优推荐在站且非在职身份博士后。

6下列条件为优先推荐条件: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经学校审核确认后申请。

8、国家级工作站联合招收博士后不可通过学校申请。省级工作站(创新基地)联合招收可通过学校申请。

9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二、申请材料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

“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三、申请材料的提交

1、自 202631日至202633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提示:《特别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2、个人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33124,学院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472400,学校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4101800

 

联系人:王硕    联系电话:63603835                    

联系邮箱: ustc-postdoc@ustc.edu.cn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力资源部

2026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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