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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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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聘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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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级职员
(综合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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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五级职员岗位累计满10年且任处长岗位累计满5年,或具有副校级领导岗位任职经历。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在计算五级职员任职年限时,对于在管理岗位上执行专业技术系列的人员,其副高级任职时间可视同五级职员任职年限。
近3年来年度考核获2次“优秀”的,可减少1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对任五级职员以来年度考核累计获5次“优秀”的,可减少2年五级职员任职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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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掌握岗位所需业务知识和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较强的分析能力、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能够负责单位某一部门或单位某一方面工作,能为改进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和设想,并能组织实施;近5年,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发表过一定数量的管理类文章,或起草过被学校采纳的重要报告或重要文件;1981年及以后参加工作的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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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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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六级职员满3年,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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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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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七级职员满3年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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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握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方法;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能力、系统分析能力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管理工作;独立起草公文或者文稿(包括规章制度、工作计划、报告等),并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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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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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八级职员满3年,近3年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或博士研究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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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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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九级职员满3年,或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九级职员满1年;近3年(硕士研究生毕业任九级职员不满3年者则任现职以来)师德师风考核和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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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级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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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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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掌握本职管理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胜任某项具体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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